深圳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公积金时所需材料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8:42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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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装模车厂家
赵蓉
本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,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,但不能销户。具体的办理材料如下:
1.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》一份;
2.职工身份证件原件;
3.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;
4.《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5.委托配偶办理的,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委托其他人办理的,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。